第三十六章 第四个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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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iv id=center_tip> “先说一个好消息,318案子可以继续查了,所以我们后期的工作会有相应的改动。”于伟旋转着手里的圆珠笔说道。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318案子是8年前已结的案子,一些现场证据早就已经消失殆尽,我们唯一能依据的就是案宗中的一些报告,再结合我们这几天的调查结果来确定下一步该怎么做。”于伟顿了顿继续说道。

“据我所知,318案基本可以定论为一个密室杀人案,根据卷宗记录,318案发期间,只有三个人进入到案发现场,死者沈娆 犯罪嫌疑人宋铭志以及送餐人员张瑞,而张瑞进入酒店时候死者沈娆还没有遇害,根据监控拍到张瑞再送餐的时候是沈娆开的门,张瑞将餐推进屋子到放下一共用了3分钟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张瑞是没有足够的时间将死者捆绑,强奸后,再将宋铭志杀死的。并且酒店的人可以证明,张瑞再送完餐后,除了送完餐后,走进专用通道的那几分钟外就一直和酒店后厨的人呆在一起,再加上命案发生的房间的窗户的锁坏了,打不开,案发时只有沈娆和宋铭志,再加上宋铭志的录音,成为318案定罪的主要证据。”于伟将318案之前断案的依据说了一遍。

“头儿,我最近一直再看卡尔的《三口棺材》,书中所说的密室杀人案无非就是7种方法”丁朝阳推了推自己的眼镜说道。

第一种:巧合,死者阴差阳错的导致了一场像谋杀的意外。

第二种:受害人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在屋内自杀,或者误打误撞的走进了死亡陷阱。

第三种:通过房间内让人难以察觉的机关。

第四种:被刻意伪装成自杀的谋杀。

第五种:因错觉或者乔庄术引发的谜团。

第六种:凶手其实是在房间外下的手,但是伪装成在房间内杀害的被害人。

第七种:通过制造死亡时间差来达到密室的杀人的效果。

其中第三种中又包括对房间里的设施动手脚比如门锁,窗栓等。

但是318案子好像和这几种都不太符合,唯一可以借鉴的就是死者的死亡时间,之前邵琦好像说过,死者的死亡时间可以根据改变室内温度而导致改变。

丁朝阳分析到。

“还有一种方法!”宋铭怀突然说道。

“什么?”大家的目光纷纷看向宋铭怀。

“房间里有第四个人!”宋铭怀说道。

“这怎么可能!”邵琦说道。

“如果有第四个人的话,当时办案的警察怎么会没有发现。”邵琦补充道。

“假设,凶手在警察到来前就离开呢?”宋铭怀接着推理道。

“这更不可能了!酒店VIP房门口就是监控,如果有人从这扇门出来不可能没有拍到。我查过当时的监控录像,没有陌生人出入过!”刘畅斩钉截铁的说道。

“不是说你没有有查清楚,而是房间里的第四个人利用了一种不易被人查到的方法躲避了摄像头,从而离开了酒店房间。”宋铭怀接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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