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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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从球笼里起来,喝一口水,兄弟俩一人吃一根肉干,程然开始考虑现在的处境。很明显那个洞不简单,兄弟俩穿越了,虽然程然在心里极度地否认这个结果,但变成小孩和小狗的事实无法反驳。智能手机已经没电了,虽然那个手摇式发电机也一同穿越了过来,但明知没有信号的程然决定不去使用它。 无法确定自己在哪里啊,走吧,找到人烟才是关键,用树枝扎了一个简单的爬犁,拖着物资,领着小天狼开始在荒原上前行。希望只是那个洞改变了自己的位置和年龄啊,程然这样想着。 真好,程然在走了一段路之后发现了一条河,河水并不湍急,怪不得没有听到水声。水是生命之源,没有哪种生物的存在可以离开水,人也一样。程然决定沿着河流往下游走,或许很快就能碰到人了吧,程然这样想着。 不知身处何方,不知岁月几何,沿着水走终究没错,食物是个大问题,背包里的食物程然还不想去动,望着茫茫荒原,那些来自后世的富含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明显更好保存,更适合用来做储备粮食。 做弓箭陷阱捕猎?程然摇摇头,不说现在十多岁的身体,就是后世二十九岁的他也做不来啊。好在从小在农村长大的程然对捕鱼还是在行的,河边长了许多的葎草,这可是好东西,虽然长满了倒刺,容易给人身上拉出道道红印,但却少有人知道,这可是捉黄鳝的好东西,手上缠上葎草,滑溜溜的黄鳝就好捉多了。就差饵了,用珍贵的牛肉干是不可能的,但河边怎么会缺少蚯蚓呢?说干就干,摘下工兵铲,在河边湿软的土地上刨了起来,不一会儿就挖了好多,虽然大多都是灰蚯蚓,不如后世渔具店卖的红蚯蚓效果好,但现在这处境,哪有挑的余地,开捉。在太阳快落山的时候,趁着傍晚的清凉,程然成功地捕获了三四条肥美的黄鳝,当然,代价就是被葎草划得红肿的右手还有被蚊子叮的满背的包。 生火烤鳝,三条进了程然的肚子,一条给了天狼。 “天狼,你说咱哥俩不会困死在这里吧?” “天狼,虽然躺平很爽,但这次咱哥俩要是能走出荒原我决定努力奋斗了。” “呐,天狼,我现在变小了,你说我出去重新上初中怎么样啊,重新学习考大学,一生体验两世生活也不错啊。” …… 守着跳动的篝火,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排解着内心的孤寂与落寞,就这样靠到了天亮。 或许是这匪夷所思的经历,一夜无眠的程然并没有感到困倦,带着天狼,拉着行李继续踏上离开的旅途。 到现在,程然还是固执的相信这是命运开的一个玩笑,走出荒原依旧还是那个可爱的华国世界。 …… 三天了,已经整整走了三天了,人影没见到,但是碰到了一群野羊。抓只羊吃吧。程然的内心狂热地想到,吃了三天鱼了,没有葱姜去腥,没有盐提味的充满土腥味的淡水鱼,程然真的快吃吐了,支撑他吃下去的动力只有饥饿,低下的捕鱼效率让他这三天从未敞开肚皮吃饱过,十来岁的身体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阶段。望着这群羊,程然不打算放弃这顿奔跑的羊肉。虽然毫无捕猎技能。也不知道这野羊是几级保护动物,但法律上不是有紧急避险这一说吗?管它几级保护动物,老子快饿死了吃大熊猫都不犯法,程然觉得自己将来在法庭上也能理直气壮地这么说。 大脑飞快地转动,身边的能猎杀羊的东西可能只有工兵铲和那把精美的唐刀。还记得在后世看过一则野生动物把摄像头当成枪管立马奔逃的公益广告。那是否说明刚开始的动物不怕枪管,或许还有胆大的敢过来看看呢?程然固执的相信好奇心是所有生物的通病,决定趴在草稞子里试试。 戴着临时编的草帽,身上盖满了刚拔出来的青草,出鞘的横刀握在右手,用浮土盖住刀身以防反射的阳光吓跑羊儿。夏日的蚊虫真的很烦啊,太阳照过来,置身草稞的程然宛若趴在蒸笼。在身上的青草都晒蔫儿了,程然快要热晕过去的时候,一只胆大的公羊终于发现了程然身上不自然的草,或许是被拔断的草茎在日晒下散发出了更加浓郁的草味,这只公羊走了过来。 程然很紧张,这样的机会或许只有一次,一定要把握住啊,就在公羊靠近程然,想要仔细闻闻这坨奇怪的草的时候,程然一刀递出,公羊反应很快,匀速跃起并完成了掉头,准备狂奔逃走,但一米多长的唐刀的刀尖已经刺中了它的后腿,程然握着刀柄顺势一转,刀口变得更加触目,鲜血不断地涌出,公羊依旧是逃走了,不过它的右后腿也基本废了。闻到血腥味的羊群匀速转移,受伤的公羊必然地掉队了。 奔跑是人类的本能,是刻在基因里的技能。老祖先最初就是靠把猎物追死来打猎或是躲避其他野兽的,虽然伴随着工具的使用,奔跑能力在退化,但却没有被抹除。程然兴奋地提着刀追了上去,天狼没有跟上去,因为程然让他看着重要的背包,警犬出身的他一直很听话。失血越来越多的公羊怎么能跑的过已经红了眼的程然,在身上又多了三条血口子之后终于倒地,奄奄一息。 在饱餐一顿烤羊肉之后,程然突然意识到在生物链中,既然有羊群的存在,那必然会有更高级的食肉动物的存在,食草动物从来不会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前几天度过的安详宁静的夜晚还真是老天保佑。程然从不是个拖沓的人,匀速用工兵铲在地上刨了起来,地很松软,工兵铲很锋利,程然半个多钟头就刨好了一个直上直下的大坑,用树枝和草盖住坑口,又在坑周围点燃了一圈篝火,今晚在坑里过夜。 半夜坑里的程然果然听到了野狼的嚎叫,默默地掏掏口袋,摸出最后一根利群,掐下一小节,破开,用烟盒内纸卷成一根细长的小喇叭,点燃,把剩下的烟卷包好,揣进口袋。攥了攥手里的煤油打火机,或许还能用一周吧。程然发现,必须要加紧脚程了,否则自己真有可能死在这片荒原。 清早吃了一条牛肉干,虽然还有昨天剩下的羊肉,但没有盐啊,缺盐的后果程然很清楚,这加工过的牛肉干是目前程然唯一的补充盐分的途径,必须要在牛肉干吃完之前进入人类社会。 就这样沿着河道一直走,地势终于有了变化,在程然的右前方出现了一小片丘陵,高不过十几米,也不甚陡峭,但程然丝毫没有翻越过去的兴趣,保存体力才是最重要的。 哒哒哒,驾! 程然打了一个机灵,疯狂地拖着爬犁喊着天狼朝丘陵跑去,手脚并用地爬过丘陵,丝毫不顾衣物被树枝划破。 现在坡顶,程然感动地热泪盈眶,他看到了一条充满马蹄印车轮印的土路,刚才听到的马蹄声应该是有人骑马路过,现在已经不见踪影。程然张开双臂,此刻的他只想用力地拥抱这人类社会的气息。人果然是群居动物! 拖着爬犁,抱着小天狼,滑下丘陵,昂首挺胸,大踏步地走在这条黄图路上,程然只想大喊,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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