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六十七 不接受道歉(1 / 2)

加入书签

七月下旬,阳雪集团在京城召开新闻发布会。

此次新闻发布会主要是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一股关于恶意抹黑阳雪集团以及阳雪集团董事长陈安阳先生的一次公告!

阳雪集团表明,已经对抹黑发帖的作者以及故意漠视疏于管理的雅狐论坛发出律师函,并准备提起诉讼!

新闻发布会当天,雅狐论坛将足足九天加精未删除的几篇发帖删除,并在论坛置顶加精道歉帖!

或许在雅狐看来,这件事到此....也算是给了阳雪一个答复。

不过...律师函如约抵达,随之而来的还有京城某法院的一张传票!

老实说,雅狐这边的工作人员对于阳雪集团如此行为感觉莫名其妙。

他们以为阳雪集团这边也就是说说罢了,没想到阳雪集团竟然来真的?

这年头不是没有人状告各家门户网站以及论坛,去年还有记者状告旧浪,原因是因为旧浪转载了其在某报刊上发表的一篇文章而且没有付费!

不过旧浪早就和记者供职的报刊签有合约,每年付给某报刊一定金额,而某报刊允许其转载其报刊上发布的内容!

这件事后来不了了之,可见互联网媒体和传统媒体之间的差异还是有不少的!

而做为此时国内最火爆的论坛之一海角论坛,更是长期因为各种事情沾惹上官司!

但是....一般来说,这样的官司论坛几乎都是胜诉!

原因也很简单,像这种论坛,一般都是用户自行发帖,如果要有责任划分,则主要责任人应该是发帖用户!

而这年头的互联网,可没有实行什么实名制,想要找到用户本人....难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所以往往官司最后会落在论坛和网站本身上,但是这种官司....论坛和网站还真不怕打!

一来是官司本身会引起舆论关注,这对于网站和论坛来说都是一个曝光度。

二是因为这种官司原告方获胜的几率并不大,因为论坛管理方只是负责审核而已,最多只是一个监管不严,需要承担的责任也就只有那么一点!

而且即便获胜,所得的赔偿和其付出的远不成正比!

不说别的,就说一点,针对这种互联网信息案件,光是一个案件归属权的问题就够让人无语的了!

如果你没点身份地位或则是关系,法院可能根本就不会受理此类案件!

说白了,打这种官司,费时,费力,而且还有极大的可能败诉!

可以说,除了一些演艺明星之外,普通人是很少会打这种官司的!

当然了,陈安阳和阳雪集团自然不能算是普通人,毕竟普通人需要工作,为了生活还需要奔波劳累!而陈安阳和阳雪集团自然有公司的法务部出面!

原本呢!这只是一起很普通的关于互联网的名誉权的普通诉讼!

但是....因为陈安阳以及阳雪集团的授权,此次参与报道此次诉讼的相关媒体多达上百家!

各大电视台,各大报刊,各大互联网门户网站以及新媒体,阳雪集团呼呼啦啦的喊来了一大帮人!

明明就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抹黑事件,这样的事情在如今的互联网上数不胜数!

偏偏就是这么一件小事,现在却被阳雪集团炒成了大事件!

是的!现在这件事已经不再是阳雪集团和陈安阳被抹黑这么单纯的事件了!

目前,经过媒体的炒作,这件事已经上升到网络监管以及法律健全的层次上面了!

而且不仅如此,甚至有相关媒体还抛出了一种“阴谋论”,直接把雅狐论坛所属的雅狐华夏以及盛达网络拉下了水!

原因也很简单,因为阳雪集团的此次诉讼本身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可讨论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