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不值一提(2 / 2)

加入书签

九灵有一个本性纯朴的孙儿,却没有起到好的引导作用,放任孙子偷盗,不分黑白,迁怒人类,最终干孙都葬身人类之口,这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好为人师的道理。

至于黄狮精与当地人的关系到底好不好,我们看看原文怎么说。用原著的话说,菩萨妖精,皆是一念。如果黄狮精当真是个善良的妖怪,平日多行善事,那它也就不是妖怪,而是直接被玉华州当神仙活佛供奉起来了,绝不会是现在这种口碑。

总结:黄狮精有【相对】的善良但无道德,九灵元圣有【相对】的道德但仅限于不伤生,与道德高尚相差甚远。

那么祝守一这里再延伸第二个话题,九灵元圣的法力修为,九灵元圣究竟厉不厉害,有多厉害呢?

首先我要说的是,强弱是一个相对概念,是因为有了参照物对比,才能区分出强弱,一个单独的个体是不存在强弱的概念的。

一般情况下来说,我们说西游记中某一个妖怪“强”,是相对于整部书中出现过的妖怪来对比,而与这些妖怪有交集的共同参照物就是孙悟空,因此我们一般是参考孙悟空全书表现,来衡量妖怪的实力。所以一般说九灵元圣强,就是相对西游路上其他妖怪,相对孙悟空也是强者,要知道九灵元圣到底是什么水平,就要对这三者都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黄狮精的封神一战,黄狮精与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联手斗了个“日头西”!这战绩着实惊艳,毕竟孙悟空可是大名鼎鼎的齐天大圣,居然与猪沙联手和黄狮精斗了半日,那黄狮精得有多厉害?

这样想的人,其实是对西游记的战斗体系缺乏了解,产生了误区。

黄狮精的战绩,并不止这一处。

在黄狮精复仇时与取经团的第二次交战,仔细看这一段,你就会发现黄狮精居然和两个兄弟联手打猪八戒!并且和八戒沙僧战到天晚才获胜。

八戒沙僧是个什么水平,用原著中比较直观的一处例子:

【却说那八戒、沙僧与怪斗经个三十回合,不分胜负。你道怎么不分胜负?若论赌手段,【莫说两个和尚,就是二十个,也敌不过那妖精】。只为唐僧命不该死,暗中有那护法神祇保着他,空中又有那六丁六甲、五方揭谛、四值功曹、一十八位护教伽蓝,助着八戒沙僧】

八戒沙僧联手打奎木狼

【你道他在那里躲避?【他原来是孙大圣大闹天宫时打怕了的神将】,闪在那山涧里潜灾,被水气隐住妖云,所以不曾看见他。他听得本部星员念咒,方敢出头。】

而奎木狼对孙悟空的态度来看,可见孙悟空的实力远大于猪八戒+沙和尚。

黄狮精联手两个兄弟打猪沙都要战经半日才获胜,那他又怎么能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僧的联手进攻下坚持到天晚呢?难道黄狮精偷东西被人找上门来勇猛,回来报仇反而胆怂了?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半日在西游里根本不是一个长战斗单位,简单的说,西游记里面描写打了半天,有可能其实只经过十几回合。

所以说,“斗罢多时”“斗经半日”等词汇,回合数有可能其实很短。

有些人看到“半日”“东方发白”“日头偏西”“渐渐天晚”等词汇,就代入自己的理解,想象出他们大战三百回合的场景,但是回合数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限制,这些时间描写照样没有具体的度量衡,可长可短,可以是百来回合,也可能是二三十合,甚至可能不到十回合,这都由作者来决定。如果不联系上下文来理解,就很容易产生误会。

总结,黄狮精的武力有被严重高估成分。

其实祝守一就不明白从哪个营销号开始吹九灵元圣的…

这妖怪也没啥特别出彩的点啊,怎么就被吹成这样了呢?

咱们最后捋一下九灵元圣的表现:

前菜:7个孙子围攻猴和沙僧。表现亮眼,能战败平A猴(沙僧就不说了,战斗力官方旁白盖章属于“放屁添风”),这能吹一辈子。然后猴子放技能秒赢还活捉了俩。

然后九灵元圣登场:秒摄走除猴和沙僧之外的全员。猴捉走九灵元圣所有孙子。

接着猴和沙僧去老巢挑战,九灵元圣秒擒猴和沙僧。但随即打了猴一宿,把自己打困了,猴没事。

大圣爷遁了,土地提示不用费事,太乙天尊完破这妖。

猴请太乙天尊,太乙天尊口头吹了九灵元圣一波。

太乙天尊去让猴子把九灵元圣引诱出来。

九灵元圣第二次对猴用擒拿法,猴完美闪躲。

九灵元圣被太乙天尊擒,狮奴把九灵元圣扁了一顿。

以上就是全部过程,这过程有啥可吹的?武艺也没露过,法术也没用过,就一招擒拿法一招鲜。

诚然,能擒住猴子一次已经很牛逼了,但是第二次就对猴子完全没用了啊,有啥可吹的?

要是吹九灵元圣,还不如吹镇元子和黄眉老佛…这俩都是擒了猴子两次,武艺还不虚猴子的。而且镇元子两次还是用的一个技能

再说一招鲜的妖精这么多,怎么吹也轮不到九灵元圣啊。蝎子精不仅用毒一招鲜连如来都没办法,武艺也能打的猴“且战且退”。百眼魔君一招鲜还能对猴子破防+禁足,把猴打哭了(真哭了)。九灵元圣这一招鲜把猴子捉住打了一宿把自己打困了都破不了猴子防的……吹个屁啊……

而且太乙天尊口头吹的那些技能也就这意思…

所以祝守一觉得营销号也就是骗骗看不进去原著的人…

那么结果就是这么简单。

九灵元圣算是厉害的妖怪,但称不上多厉害。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