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一眼千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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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梭,时间一晃一年过去了,小学的最后阶段,古凌云没有跳级,对于智商只是正常的她来说,虽然内容学过一遍,想要名列前茅,还是要付出不少努力。

也许一般人看来,在不到十岁的年纪,就即将要进入初中,已经是神童,但她却不这么想,自己的每一分成绩,都是拼尽全力换来的。

快要小考了,每天下了晚自习到了家,她还要再做一个半小时的题。每个夜晚,温暖的黄色台灯下,爸爸都在旁边陪伴着,他的侧影那么英俊,当然,岁月的痕迹也慢慢爬上了他的面庞。岁月催人老,时光如梭,虽然上一次的记忆已经恍如隔世,但是那份情感依然深深埋于心中,我一定让爸爸的命运改写,她想道,那首先就要改写自己的命运。

和上一世每天“继续睡,继续废,发奋图强我不配”的人生完全不同,现在她每天好像打了鸡血一样,每天恨不得有二十五个小时的时间,不舍得浪费每一分钟,生怕到头来南柯一梦。

一天晚上古凌云从学校回到家,就看到爸爸兴高采烈地说:“云云,等你小考完,要不要去京城转转?作为你这么长时间努力学习的奖励。”

“哇,太好啦,但是爸爸你为什么会去京城?”古凌云给爸爸按着肩膀问道。

“暑假爸爸要去教育局培训几天,然后可以带你和妈妈到处转转,带你爬长城,逛大街,吃好吃的!”爸爸闭着眼睛享受着女儿的按摩说道。

“我同桌去年寒假去过,他说北京的马路特别宽,特别直,涮羊肉也可好吃了!”古凌云开心地拍起手来,当然,她内心最渴望的还是希望能尽早熟悉以后学习和生活的地方,为带爸爸去京城看病做点准备,“对了爸爸,我还想去清大京大看看呢!”

其实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古爸爸也去北京培训了一段时间,可惜那时候古凌云实在年龄太小了,爸爸怕照顾不好,就没有带去。

考完小考这一天,古凌云回到家里,蹬掉鞋子,拆开头发,在床上摊成大字。每天早起练功,晚上还要挑灯夜读,三年来的辛苦只有自己知道。好在中考发挥不错,感觉应该能进市一中尖子班。

千盼万盼终于盼到了到京城的这天,她坐了十个小时的硬座,但是却感觉一点也不累,满心都是兴奋。

到了爸爸的招待所,爸爸去学习还没有回来,古凌云就和妈妈在附近转转。上一次人生,她也曾来过一次京城,那时候在公司里打杂,一次订货会人手不够,就让她这个文员也一起去了,做一些零碎的工作。为了节省费用,员工住宿安排在五环外的一个七天酒店,去会场要坐快一个小时的地铁。

她还依稀记得是十一月的时节,寒风瑟瑟,虽然带了一件大衣,依然在风中冻得瑟瑟发抖,秋日路边的红叶黄叶煞是好看,她听闻香山秋色最为闻名,只可惜一忙完工作就要赶回去宜市工作,并没有时间去观赏。

她看着,想起上一辈子那依稀记忆中的京城,和眼前的有很大的差别,现在虽然没有高楼大厦,路上也没太多车来来往往。但却有着爸爸妈妈的陪伴,内心是温暖的。

古爸爸完成学习后,一只手拉着妈妈,一只手拉着古凌云,在前门大街上走着,远处就是紫禁城,红墙黄瓦,她想着,古代的皇帝也没有我们幸福呢!

第二天,古爸爸带着他们坐了两个小时车前往八达岭,长城陡峭的台阶,在长期练武的她眼里根本不算什么,不过爸爸有些气喘,但是还是坚持爬上了八达岭长城最高的烽火台。

踏上去那一刻,关外风光,一览无余。今天是难得的蓝天白云,绿色的草原衬托古妈妈米白色的长裙和飘飘长发,让她心醉。那时古凌云已经一米五了,她把头靠在爸爸的肩膀上,享受着。

“看来云儿真的长大了呢”,爸爸感叹道。

就这样,一家三口相互依偎的站了很久很久,那一刻,她真希望时间能慢点走,能永远不要长大。

还有一天就要回宜市了,古凌云还真的舍不得,早上古爸爸如约带她们去了清大和京大,在清大饭堂里吃了午饭。

“你要是以后能来这里读书就好了呀”爸爸一边把鸡腿往女儿碗里夹,一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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