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京城生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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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回来后,古凌云就一改过去黑白灰的风格,变得特别喜欢这些粉嫩鲜艳的色彩,发现穿着彩色的衣服,人也活泼开朗了起来。

也不是说故意要刻意配上十五岁的年纪,而是这种新生的感觉,让她明白,世界里,不再只有黑和白,而是五彩缤纷充满希望。黄色的运动服蕴含着外婆的叮咛,粉色的小背包象征着妈妈温暖的怀抱,蓝色的连衣裙则是爸爸的期待。是的,彩色的人生才是幸福的。

她一天走马观花的逛了逛,在簋街吃了个炸酱面,去了国家博物馆,然后溜达到了天坛。走到金水桥边,古凌云不由得想起来那个充满悲伤的黑衣少年。他那忧郁的眼神仿佛就是昨天发生的事,历历在目。

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也不知道当年那个冰棍他后来吃了没有?

逛了会,看了下表,已经五点多了,哎,要打道回府喽。明天正式开学典礼,得把状态调整好,否则在一屋子真天才里面,自己要垫底咯。

顾随风在公司简单处理了一下事务,然后和许一鸣吃了个便饭,就回到公寓倒时差,睡到下午才醒来。

倒不是不想回顾家大宅,实在是不想看到那林氏母子鸠占鹊巢。

直接去了父亲单位打了个招呼,就让强子带自己来天坛,母亲生前最爱的地方是这里,每次回来他都会回来缅怀。

他想一个人静静,就让强子先走,过两个小时再来接自己,然后往公园深处走去。

现在已经没有卖冰棍小摊,路过小卖部,顾随风停下脚步问道:“老板,有老北京冰棍吗?”

“有呢,您要什么味的?”

“嗯,来个奶油的。”

顾随风付了钱,拿着奶油冰棍,想走到那个充满回忆院子里吃。刚经过金水桥边,远远的看见一个女孩子的背影,背着一个粉红色兔子的背包,兔子耳朵一跳的,健步如飞的往大门口走去。她身材十分修长轻盈,所以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他想道:这个姑娘真有意思,看起来十七八岁了,还背着个这样可爱的包。一边慢慢踱步向前,傍晚的阳光虽不再炙热,但与光滑的石板地面相映更加显得明亮。红色的霞光更是将小花园映得光芒夺目,恍若行走在晶莹琉璃之中。偶尔有树枝上的树叶坠落至地发出轻微的簌簌之声,越发衬得周遭安静得仿佛不在人世。

此时初秋刚至,间或有几片黄叶,旁边五角梅还开得繁盛。

“妈妈,等到深秋金黄灿烂一树,或是冬日加上梅枝间新雪相衬,你都看得道吗?”他问道,并没有一丝回音,呼吸间只让人觉得冷郁透骨。

他的心情又降到了低谷,想起冰棍还没有吃,他撕开包装纸尝了一下,还是那么甜。虽然国外的甜品很多,但在他的印象中,还是这个冰棍最好吃,也许因为是自己最悲伤的时刻,给了自己最大的安慰吧。也不知道那个大眼睛的小丫头如今如何,不知道她长大了是什么样子。

当年,那个清凉的甜,刺破漫天厚重的阴霾,让温暖的阳光洒进自己的心房。让自己悲愤的情绪逐渐平静了下来,从丧母之痛中渐渐走出来,接受了顾爱军安排自己出国的计划。无奈的是,那时,他还太弱小,只能慢慢谋划。

还记得爸爸临走前对自己说:一个聪明的人,小事糊涂而大事睿智,为人低调而洞若观火。做人如水,以柔克刚。只有那些以不争为争的人,才能笑到最后,成为真正的赢家。低调者更容易成事,无论自己有多大的能耐,万不可锋芒毕露。学会低调,懂得藏拙,韬光养晦,才能赢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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