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节 再续前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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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iv id=center_tip> 今天下了大课,古凌云跟室友李珊珊一起走下楼梯,李珊珊成了她在学校最好的闺蜜,作为东北大妞,性格大大咧咧的,个子虽然只有一米五多点,小巧玲珑的,但是说话做事却很豪爽。

“凌云呀,你不是文娱委员吗?你们班的节目排练的怎么样了?过两天就预演彩排了呢。”这次为了保密,每个班都自己单独排练。李珊珊看古凌云最近没和她提起,担心地问道。

“嗯,没事,放心吧,我们排练的差不多了。”古凌云胸有成竹的回答。确实,自从李星答应回来排练以后,大伙都惊呆了,这个李星别看平时书呆子一样,四肢协调能力还是不错的,加上练的非常刻苦,对自己又言听计从,被安排在第一排了。

大家也不知道李星为什么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都说这个最难啃的骨头都被古凌云啃了,她的确不简单。这也刺激了大家的自尊心,排练格外认真起来。古凌云预备着过两天,自己加入一起合排几次,应该就可以应付第一次初赛了。

刚走出教学楼的大门,李珊珊兴奋的拉起她的胳膊摇了起来,旁若无人地叫道:“喂喂,凌云快看,帅哥耶,哇哇哇,真的好帅呀,像电影里面走出来的人一样。”

“你这个花痴,什么人呀?”古凌云顺着珊珊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个高大英俊的男生,穿着一套笔挺的深灰色西装,斜倚着一辆粉色的自行车,双手插在裤袋里面,正向自己这边看过来。

“咚咚,咚咚。”她感觉心脏剧烈地跳动。是他,对,就是他!虽然只见过两次,而且都只是一面之缘,但是一直深深地刻在心上。

她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越来越响,越来越快。那个天坛忧伤的大哥哥,也是那个雨夜被一群人围殴的青年。他仔细端着着他,外表看起来他已经没事了,真是万幸。

“真帅啊,五官好像雕刻出来一样,像那个什么大卫,不对,比大卫帅一百倍”珊珊又开始花痴了。不过,他怎么会在这里?古凌云疑惑道。自己当时明明蒙着面,应该没人认得。

顾随风看见她跟同学有说有笑的走出教学楼后,故作镇定的摸了摸头发,就径直走上来自我介绍道:“我叫顾随风,你应该还认得我的,古凌云。”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古凌云又惊讶又紧张。

顾随风伸出来右手:“上次谢谢你了”。

她也没有多想,就握住了,感觉手掌很温暖,掌心有一层薄茧。

“珊珊,你先回宿舍吧,我有点事情。”古凌云试图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装作淡定地转头对李珊珊说。

“原来你们认识啊,小云,你隐藏得够深啊?”李珊珊嘿嘿笑了一下,转身走向宿舍楼。

“上次,我才不是故意救你呢,只是实在忍不住,看那么多人打你一个!”古凌云假装不在意“你的感谢我接受了,没什么事我先走了!”。

顾随风颇为以为,他没说话,一般女生面对他,都十分殷勤。他却没有料想到这个小女生面对自己是这样的反应。

他皱了皱眉:“你难道不让我请你吃顿饭感谢你?”

“晚上要上晚自习,现在要排队去澡堂,我心领了!”说罢她就转身就想走。

他突然闪身挡在她面前,一支手臂撑在墙上,挡住去路,用笑盈盈的眼神地望着古凌云,又是那样潭水一般深邃的眼。

古凌云心里千万万个小鹿乱撞,但都掩饰住了,轻拍了拍他的胳膊,“你还好吧?伤已经都好了吗?”

“哎呦!”顾随风痛得叫出声,猛收回了胳膊,伤还没完全好。

古凌云长长的睫毛像小小的羽扇轻盈垂合,眼中似乎有笑意

顾随风自知失态,迅速调整了一下窘迫的表情,用另一只手装作很自然的把她跨在肩上的书包拿下来,扔进旁边粉色的自行车的车篮里面。

“一个大男人骑一个粉色的自行车?”她打量了那粉得透彻的女装自行车,疑惑地问道。

“你傻啊?”他看着她,嘴角似有笑意,“你知道你的脸红到耳朵了吗?”

顾随风看着眼前的女小女生,她怯怯的,像是一只受足了惊吓的小鸟,站在那里手足无措,他自觉语气有点重了:“我不是坏人,也不是知恩不图报的人。嗯,这是我的名片。”

古凌云结果卡片,上面“远洋集团CEO几个大字赫然在目。”

顾随风轻声说道,“走吧,带你去个地方,咱们聊聊,上车。”

古凌云也不知为什么,就鬼使神差地坐到了粉色自行车的后座上,两手扶住了座位座椅。

“抱着我的腰,没事!”他说。

古凌云没有行动。

他想,她还挺害羞的,“别想多了,现在校园这么多人,我怕等下突然刹车把你闪下去。”他,又恢复了高冷理智的语气。

“我才不呢!万一给同学看到,肯定要说闲话了。”

单车在布满林荫的校道穿过,阳光正好,透过树叶照在路上,斑驳的剪影重重。虽然已经是深秋,下午的清风却十分温暖,抚摸着他们的脸庞。

骑了七八分钟,他停在了一个咖啡馆的门口,等古凌云下了车,顾随风把自行车锁好,拍了拍座椅:

“喏,这个是赔给你的自行车,喜欢吗?粉红色的,你不是最喜欢粉色吗?对了,下次遇到什么事,不要再把它当板砖扔出去了。”

“谁说我喜欢粉色?”古凌云撅起嘴。

顾随风本想说那个钱包就是粉的,还有她今天穿的裤子,但是想还是不要告诉她毕竟好,于是直接把钥匙放在她手里,一边爱怜地摸着她的头,好像摸一只小猫一样。

他手很大很暖,古凌云只记得小时候爸爸也喜欢这样摸自己的头,她站着没有动,享受着。嘴上却依然不依不饶:“你带我出来就是为了还我自行车吗?”她的记忆中,两辈子加起来都没跟这么帅的帅哥这样子聊天过,有点招架不住。

顾随风看出她是强装硬气,神态也和蔼了起来:“请你喝杯咖啡?可以吗?”

“我不喜欢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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