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大撤藩(1 / 2)

加入书签

朱标已经完全明白了陈云甫的意思。

那就是朝廷制定法律只能面向绝大多数人,而非只面向小部分人。

更重要一点,不能寄希望于靠百姓自觉、自制。

黄老学说、无为而治等思想已经严重跟不上时代的进程,更不可能跟上大明朝此刻的时代。

“每一个朝代在刚刚开国立朝的时候,都往往会犯三种常见性错误,包括我大明朝。”

陈云甫指出三点:“第一点,承前朝制,为什么要承前朝制,因为改朝换代打了几十年仗,千百里土地上什么都不多就尸体多,朝廷的首要任务就是恢复生产,所以没心思再去将制度来个改头换面的大革新,往往以前朝制先行过渡。

汉承秦制、晋承魏制、唐承隋制、我大明承元制。

承前制有其必然性,臣只是都察院左都御史,没资格对此朝制大事指手画脚,不敢多言。

第二个常见错误就是礼法的制定,比如臣和礼部尚书任部堂谈过一次,任部堂说礼部在当年制定我大明礼法的时候,除皇室礼法是陛下钦谕之外,其他的超过九成的礼法都是照猫画虎,按着唐宋时期留下的典籍来模仿,当然,这种偷懒的行为被他们称之为不能忘记祖宗,移风易俗要不得。

第三个常见错误就是臣作为都察院左都御史必须要提的,律法的错误。

臣上任至今,为了重修此《大明律》,顺道去看了《唐律疏议》、《律吕成疏》、《名公书判清明集》、《宋刑统》等历代律法典籍,发现了一点,那就是极高的相仿度。”

当然,陈云甫还有一本古代律法书没说。

《大清律集及其附例》。

历朝历代的这些个律法书真个对比一下,大同小异四个字就能概括完全。

相似程度八成。

为啥,不用多么高深莫测的去扯什么政治、经制考量,说难听点就是懒。

“为什么历朝历代的律法相似度如此之高,因为法律要贴合人情实际,但哪一个九卿尚书会跑到民间,真个亲身去感受呢。

所以直接照搬前朝的法律略作修改,加上一点吾皇万岁的指示就可以成文了,然后全国颁行,老百姓就按照这个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即可。”

“你这还叫不敢多言,你就差把咱大明朝批的一无是处了。”

朱标笑骂一句,自己随后也陷入了沉思。

他不明白,以往三法司不能说是国朝最闲散的部门吧,但也没那么多幺蛾子,现在可好,陈云甫一上任,闹出的动静那么大。

为啥,因为说难听点,三法司以前就是皇室的打手、皇室的刀。

皇帝要办谁,怎么办,他们就听话照办,口供拿到,开刀问斩最是省心。

其他的啥也不操心。

国家大事和三法司有什么关系?

这种为官的思想就是懒政,本质上就和陈云甫有着天然冲突。

老陈二十出头,正是血气方刚的岁数,就算不是穿越者,也不可能静下心待在三法司养老。

“好了,咱也看完了,你觉得能行那就让通政使司立项成书。”

朱标撒手不管:“律法咱也不懂,若是你们三法司联席会议表决过的新律都不专业,那咱这个监国太子就更不能随意指摘了。”

还得是老大哥。

陈云甫心里踏实下来,谢过就欲告辞,被朱标喊住。

“别急着走,也忙半个多月了,晚上留下来,咱俩喝点。”

“诶。”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