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卖狗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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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iv id=center_tip> 秦牧见状。

也迈步走上了高台,进行第五轮的抽签。

第五轮只有四个地区的律师团,因此只有两个案件。

「怎么样?怎么样?抽到了刑事案件没?是公诉方还是被告方?我们的对手是哪个?」

张玮看到秦牧抽完签,连忙凑上前询问道。

秦牧瞥了眼自己抽到的案件内容,耸了耸肩。

示意张玮自己看。

「嘶!!又是刑事案件?」

张玮才看第一眼,便露出了狂喜之色。

秦牧的运气······

果然比他好太多了,一抽就是最利于他们的刑事案件。

只不过······

看着看着,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因为他们抽到的,并非是公诉一方,而是被告一方。

而且。

这个案子听起来十分离谱。

张三是个吸xx的爱好者。

某天瘾发作了,但却没钱去买「药品」来满足自己的瘾。

于是恶向胆边生。

专门猫在了某个小学,逮住了一个小学生,将其装入了麻袋里。

然后······

将其出售给了附近的某饭店老板李四,谎称麻袋里的是一条狗。

只要五十元。

李四不疑有他,将麻袋直接拖入了厨房。

让厨师王五动手,将这条狗给处理了。

王五杀过的狗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十分熟练的抓起麻袋往地下一摔。

结果······

在恍惚之间,似乎听到了人的惨叫声。

李四也听到了这个声音。

不仅没有第一时间打开麻袋,还惊奇了起来:「哟呵?这狗居然还能发出人的声音?」

紧接着。

让王五继续摔。

王五听从老板的命令,将麻袋狠狠摔了好几下。

最终麻袋里面的「狗」终于没动静了。

王五才熟练的将麻袋打开,打算对狗开膛破肚,清理内脏。

但看到的······

却是无比惊悚的一幕。

只见那个被张三绑着的小学生,已经被活活摔死了。

事后。

公诉机关接到举报,彻查了此事,依法将张三、李四、王五三人逮捕了。

「我们抽到的是张三、李四、王五三人的辩护律师一方······」

张三眉头紧锁,认真分析了起来:「张三实施了绑架、谎称狗肉售卖等行为,必然是构成犯罪的。

他为了搞钱。

将一个小学生绑架了,还装入了麻袋中,谎称是狗,卖给了饭店老板李四。

已然涉嫌了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诈骗罪等等。

但·······

绑架罪指的是用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方式,胁迫其亲属或者关系亲密的人,要求施行财物上的非法占有。

而显然。

张三的脑子并没有想到这一点,直接将人当成了狗。

卖了50块钱。

这就构成不了绑架和敲诈勒索等罪名。

而诈骗罪指的是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进行财物上的非法占有。

张三将人谎称成狗,卖给了李四,明显是隐瞒真相。

但他骗取的财物只有五十元。

远远没有构成立案标准的2000元。

因此也不构成犯罪。

而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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