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5、“高原第一高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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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赞干布的南征北战,把青藏高原地区统一起来,从此结束了邦国对立,互不统属的时代,也奠定了吐蕃王朝的基业。吐蕃的军政区划带有其自身特征,这就是军政与民政不分,地缘与血缘(氏族、部落)一体。松赞干布的建政是以十二小邦的原有组织为基础的,但是,把它们贯穿起来的却是获得赞普倚重的贵族,这一点保证了组织上的统一与政权的稳固。而促成他们与赞普联结的既是共同的利益,又有一定的传统习惯,此即会盟与盟誓制度。在松赞干布以后,除了盟誓之外,更主要的是依靠以王权为宗旨的法律制度来约束。由此看来,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后建立的,是赞普领导下的部落首领联盟体制。尊重拥有巨大军事势力的部落首领的权力与利益,十分重要。在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以后,即扩大施政范围,逐渐建立起一套军政区划体系,更全面地体现包括赞普本人在内的贵族们的利益。吐蕃将全体属民纳入军事体制下的部落组织之中,并将所有辖区划分为五茹六十一东岱。茹(

u)即“翼”,分支。东岱(sto

g-sde)即“千部”、“千户”。茹和东岱是吐蕃军政体制的两个基本单位。吐蕃王朝还将属民区分为“桂”和“庸”两种,“桂”被视为贵族、武士阶层的高等属民,他们主要从事军事征讨。“庸”则是为战争服务的勤杂和后方支援人员,地位低下。

把吐蕃王朝辖区组织起来的,是其军政体系与行政区划,而使吐蕃王朝各辖区得以向心运转的,却是它的官制系统。在吐蕃王朝成立以前,这一系统的核心就是军事民主制式的部落首领议事制度。吐蕃王朝建立以后,旧的传统仍保存下来,但其比重有所减轻,发挥巨大作用的是新的官制系统。部落议会中首先突出的是盟主的权力,由形成王权,这是应统一政权的需要而产生的。《新唐书·吐蕃传》说:“其俗谓雄强曰赞,丈夫曰普,故号君长曰赞普。”“赞普”一名,自南日伦赞时产生,其出现时已具有“王”的含义,逐渐成为“王”的专称,为悉补野家族所独有,并且被神化,藏史多称其为“圣神赞普”和“天赞普”等。

公元655年,吐蕃大相葛尔·东赞域宋于高尔地(vgo

-ti)写定法律条文,吐蕃王朝开始有了自己的法律。《新唐书·吐蕃传》称:“其刑,虽小罪必抉目,或刖、劓,以皮为鞭佚之,从喜怒,无常算。其狱,窟地深数丈,内囚于中,二三岁乃出。”这刑、狱真是简单而又残酷。据说唐人严怀志被俘后,即在其掘地为牢的监狱中受尽了苦楚,最后他用手挖出旁洞得以逃出,可谓壮举。

吐蕃王朝还有严整的军法,“其举兵,以七寸金箭为契。百里一驿,有急兵,驿人臆(膊)前加银鹘,甚急,鹘益多。告寇举烽。”“每战,前队尽死,后队乃进。”

吐蕃王朝的各项制度是在不断进行的军事扩张之中建立起来并不断完善的,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有作用与反作用力”,正是这不断完善的制度又转而推动了王朝的扩张活动。最能显示吐蕃王朝荣耀的就是它的武功。

“高原第一高手”在吞并象雄(羊同)、苏毗等部以后,即于唐太宗贞观八年(634年)遣使通贡。太宗皇帝也派行人冯德遐前往抚慰,以示回报,松赞干布十分高兴。他听说突厥、吐谷浑皆添列唐朝附马之位,得尚公主,于是便派使者随冯德遐一起,带着珍宝去长安请婚,太宗未许。使者返回后,告诉松赞干布说:“初至大国,待我甚厚,许嫁公主。会吐谷浑王入朝,有相离间,由是礼薄,遂不许嫁。”松赞干布怒,遂派兵击吐谷浑,吐谷浑难以抵挡,便逃至青海湖一带,其国人畜皆为吐蕃所掠。于是,吐蕃军攻破党项、白兰诸羌,率其众20余万,屯兵于松州(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境,直接面对唐朝,并声言要迎娶公主,不允即当入寇。随即进攻松州。松州都督韩威轻骑夜袭,反被打败。唐太宗认为事情非同小可,即遣吏部尚书侯君集为当弥道行军大总管,右领军大将军执失思力为白兰道行军总管,左武卫将军牛进达为阔水道行军总管,右领军将军刘兰为洮河道行军总管,率步骑5万人同时进击。牛进达的先遣部队从松州夜袭吐蕃营地,斩首千余级。松赞干布畏惧,引兵而退。然后遣使谢罪,再次请婚,唐太宗许以宗室女文成公主嫁之。唐蕃双方相安无事。唐太宗、松赞干布去世以后,吐蕃关系开始发生变化,吐蕃的军事扩张与掠夺进入新的阶段。<!--over--><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tpsge.inf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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